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三年行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市教育局第3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落实。
一、分层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和各学校需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县区、本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按年度明确本县区、本学校青年教师完成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进度安排和比例要求。
二、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阶段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参加属地县区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接受属地县区教师发展部门的管理和指导。普通高中阶段的接受市教育评测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三、按时推动活动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从2024年春季开学开始启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实施方案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各自主管部门;各县区,局属、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方案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报市教育评测中心。
联系人:王小辉,联系电话:86780157,邮箱:273626877@qq.com。
附件: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三年行动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