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行政发文>体卫艺科发文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12-29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赣教体艺函〔2023〕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把握好体质健康数据上报时间节点,从今年开始,落实体质健康数据双向报告制度。各学校先报属地县区教体局,待审核把关后,再上报国家教育部数据平台。市属学校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待审核把关后,再上报国家教育部数据平台。根据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中心要求,学校新增、变更、撤并等数据交换工作应在每年的8月31日之前报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中心;8月31日之后没有完成数据更新工作的,按照原来的程序报送。请各单位备份好今年的数据,按时完成国家体质健康数据上报工作。

(联系人:涂斌华,电话:0791-83986468)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