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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6-06   访问量: 

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迅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细致的摸排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进一步减轻,实现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具体要求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开展工作,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期限和责任人。对集中突出的问题或问题严重的机构要进行重点督办。

2.结合2018年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完善建立年检年报、黑白名单、部门联合执法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录入发布,并在曝光台进行黑白名单公布。

3.根据教育部“回头看”活动要求,教育部将于6月底组织调研组赴有关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做好迎接调研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摸排及工作情况,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围绕此次摸排工作和“回头看”活动发现的重点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摸排数据要准确、严谨,总结材料要精炼、翔实,工作打算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请于6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总结材料、统计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上报至局社管处。

联系人:陈堃,电话:83986476,邮箱:610276639@qq.com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19〕12号)

洪教社管函〔2019〕1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19〕12号)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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