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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9-29   访问量: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以下简称“两清单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现就试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全市遴选一批基础好、能担当、敢创新的县区和学校,围绕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推进改革的有效路径,培育典型经验,加强示范引领,形成一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实践成果,为改革的全面推进寻找突破口,推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在我市落实落地。

二、申报对象

各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局属学校。

三、试点领域

主要围绕《总体方案》明确的5类评价改革主体、22项改革任务,结合我市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进行申报。

(一)各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以下领域进行申报

1.完善县区党委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2.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

3.党委、政府对各类学校(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评价改革

4.学校(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对教师的评价改革

5.学校(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德育评价改革、体育评价改革、美育评价改革、劳动教育评价改革等)

6.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

(二)局属学校、单位重点围绕以下领域进行申报

1.教师评价改革

2.学生评价改革

3.教师师德师风评价改革

4.教师教育教学实绩评价改革

5.教师科研评价改革

6.考试评价改革

(三)其他

如有其他教育评价领域改革试点要求和计划的也可申报,并请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附上相关说明。

四、遴选程序

采取申报、遴选的方式确定试点地方和学校。每个县区至少申报1至2个项目。第一批次省级重点中学至少申报1项,鼓励其他类别学校积极申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10月30日前确定若干个试点地方和学校,下达试点工作任务书。

五、试点奖惩

对积极申报并最终确定为市级试点、通过开展试点取得积极成效的县区和学校,在年度绩效考核中适当给予加分鼓励。

鼓励各县区学校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具体实施由各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参照本通知执行。未列入试点的学校,应根据《总体方案》精神和部、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表。填写《南昌市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二)申报书。提交《南昌市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书》(附件2,份数同上),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申报书应突出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其他相关材料。如还有其他与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的材料,可一并提交,份数同上。

请于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前将加盖公章的PDF文件以及word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申报单位”格式命名)。申报2个项目的应分别提供申报材料。

联系人:万小文,徐灵芳

联系电话:83986497  83986467

电子邮箱:66467270@qq.com,527530896@qq.com

附件:1.南昌市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汇总表

2.南昌市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书

〔2021〕4号关于组织申报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

〔2021〕4号关于组织申报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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