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
通 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10-21   访问量: 
标题: 通 知
索 引 号: 20171031-183155-827 生成时间: 2016-10-21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通 知

各市直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函【2016】149号《关于印发< 关于做好教育志历史图片征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向各市直学校(单位)征集历史图片。

一、图片内容

在全国有影响、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科研个人或集体工作图片;获全国及国际竞赛重大奖项证书照片;师生参加全国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图片等,图片需反映重大教育教学成果。

二、图片要求

1.图片统一为电子版JPEG格式,要求图片画面清晰,构图合理,精度尽量不低于300线(即像素不低于1600X1200)。纸质图片请电子化。

2.每一幅图片编号序号并以序号作为文件名称,并配以五十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可另附word文档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主题、拍摄时间、作者、图片简介等。

3.各单位报送的图片集中汇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请统一以“单位名称+教育志图片”为题,文件夹中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

4. 图片时间范围为1991年---2010年重大教育教学成果照片。对反映历史变迁的新旧图片(旧照为黑白照的)进行组合,要配上相应的文字对比说明。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校(单位)于10月24日之前将本单位图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市教科所。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86382258 邮箱:149060272@qq.com

南昌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10月20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