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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上半年市直学校党员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4-11   访问量: 

市属各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及《关于规范党员培训工作的指导要求》要求,经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第一期市直学校党员发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4月15日-17日   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总第38期)

4月18日-20日   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总第12期)

2.培训地点: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湾里管理局梅岭镇)。

二、学习内容

(一)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

(1)首课:学习科教兴国战略 筑牢强国之基——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2)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创新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3)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发展历程及重要思想理论学习;(4)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初心使命和理想信念等;(5)进行1次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未培训或测试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

(1)首课:牢记准则要求,争做合格党员;(2)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创新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3)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发展历程及重要思想理论学习;(4)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5)进行1次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未培训或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其他事项

1.参训学员均由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进行认真审核、推荐,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党员发展数据库信息并统筹考量党员发展各个环节的综合情况进行安排。

2.培训往返接送统一安排。所有参训学员按照安排统一地点乘车前往。请两期培训班学员分别加入培训联系群。

3.学员学习期间,全程封闭管理,统一住宿。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借故请假,更不得无故旷课。有特殊情况,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4.对于全程参加学习、课堂表现良好、按时完成作业、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颁发结业证书。

5.请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协调好学员学习期间的其他工作,为学员安心学习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

6.培训联系人:吴义波;联系电话:13617099040。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课程安排

2.发展对象学习班课程安排

3.培训联系群二维码

关于举办2024年上半年市直学校党员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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