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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11-03   访问量: 

局属各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党的二十大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深入学习领会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思想内涵和本质要求,不断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

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创新理

论走深走心走实。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工作的提示》和《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地点、对象

本次轮训班分为两期。培训地点在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湾里管理局梅岭镇)。

第一期时间:2022年11月7日-9日

第一期培训对象:局属各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党组织负责人

第二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16日

第二期培训对象:局属各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行政负责人

二、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强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其他事项

1.学习期间,参训学员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借故请假,不得无故旷课。有特殊情况,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2.对于全程参加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训学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带好个人必要生活用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培训联系人:欧阳俊杰;联系电话:15270558020。

关于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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