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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5-26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各相关中职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1〕58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实习质量,现就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严格贯彻执行“明确规范签署实习‘三方协议’、严禁中介组织实习、不得强制安排指定实习单位、不得收取实习费用、严控学生实习时间、确保实习专业对口或相近、实行实习备案制度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等几个重点问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作为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实习工作方案,健全实习工作组织,加强实习过程管理,确保实习工作规范有序。

二、切实做好实习备案工作。各县区各校要继续贯彻落实《规定》要求,积极做好实习备案工作。请各县区各校针对2019年秋季生实习实训情况填写《南昌市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实习备案汇总表》(见附件),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稿(包含excel和pdf盖章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周荣,联系电话:0791-83989457,电子邮箱:149989652@qq.com。

三、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管理。各县区各校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的管理,要将学生实习尤其是当前正在校外实习的学生纳入疫情防控范围,列为重点,防止出现盲区。要对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正在开展的实习实训、计划开展的实习实训等情况,特别要掌握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要针对不同情况,做好分类管控;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积极做好防控措施。

附件: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实习备案汇总表

关于做好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实习备案汇总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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