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区教体局,各中职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相关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各项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积极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相关活动开展材料请报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联系人:谌民航,电话:83989457,邮箱:115965608@qq.com。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县区和学校评价的重要指标。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通知》(赣教政法办函〔2022〕26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通知》(赣教政法办函〔202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