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各局属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江西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规字〔2020〕8号)
洪教职成字〔2021〕1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