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行政发文>义教科发文
关于印发《南昌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二十条(试行)》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11-08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南昌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二十条(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教义教字〔2021〕19号关于印发《南昌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二十条(试行)》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