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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6-2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十九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教师信息素养,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激发教师创新意识,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助推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经研究,决定依托“第二十九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一)常规作品:包括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课例类、教育技术论文。

(二)系列学科课程资源。

(三)智慧作业微课资源。

(四)“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用专项作品:包括“智慧作业”应用专项论文、“人工智能”课程教育专项论文、“课后在线辅导”应用专项微课。

二、作品相关要求

(一)常规作品、系列学科课程资源、智慧作业微课资源作品相关要求详见《第二十九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指南》(附件1)

(二)“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用专项作品要求详见《南昌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用专项作品征集活动指南》(附件2)

三、参与对象

(一)常规作品: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各级教育部门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系列学科课程资源: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师。

(三)智慧作业微课资源: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师。

(四)“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用专项作品:详见《南昌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用专项作品征集活动指南》(附件2)

四、参与活动

(一)报名方式:所有参与活动的教师登入“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act.jxeduyun.com)中的“第二十九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栏目报名,所有项目作品均通过网络活动平台报送。

(二)个人作品上报截点时间

1.常规作品及“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用专项作品:7月15日

2.系列学科课程资源:第一阶段:试卷预约时间6月30日开始;第二阶段:试卷及文字解析上报时间6月30日—7月20日;第三阶段:视频解析上报时间8月10日—8月31日。

3.智慧作业微课资源:具体详情在“赣教云智慧作业征集系统”上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常规作品:课件、教育技术论文的作者每件限报2人,其他作品的作者限报1人。同一作者同一项目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指导教师限报1人,其中教育技术论文和“智慧作业”应用专项论文不设指导教师奖。

2.系列学科课程资源:系列学科课程资源的征集工作以个人为单位申报,每套试卷分学科、分教材版本、分学段、分册别、分单元(或章节)进行。每位教师限报1套,每套试卷的作者限报3人,指导教师限报1人(指导教师不能是作者且限报1套)。

3.智慧作业微课资源

①2022年秋季和2023年春季被“赣教云智慧作业征集系统”录用的微课自动纳入本次活动评审范围,教师申报习题数量默认为2022年秋季和2023年春季共录用的有效微课数。

②教师申报的学科需要在“赣教云智慧作业征集系统”录用微课基础上,指定相应的学段、学科和最优微课,具体详情在“赣教云智慧作业征集系统”上另行通知。

4.“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用专项作品:论文类作品的作者每件限报2人,微课作品的作者每件限报1人。同一作者同一项目限报1件作品。其中微课作品指导教师限报1人,论文类作品不设指导教师奖。

五、名额分配

(一)常规作品和“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用专项作品

1.各县区及各学校推荐名额见《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市级推荐作品名额分配表》(附件3),其中因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课例项目获2022年智慧作业资源应用优秀教学课例展示交流活动一等奖的获奖教师作品可直接推荐至省级,所以不占推荐名额。

2.各县区、学校要在7月15前完成本级推荐和公示工作。

(二)系列学科课程资源及智慧作业微课资源作品

均按照《第二十九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指南》(附件1)要求推荐。

六、相关要求

1.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履行好本级职能,按照活动规程要求,组织好本级作品评审及推荐,对教师上报的作品进行审核把关,保障参与展示活动作品的质量。各县区于推荐作品的同时提交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包括转发文件、评审方案、参与情况数据分析、反思总结等内容。

2.本次市级展示活动依托“第二十九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进行,所有参与活动教师须认真研读“第二十九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指南”(详见附件1),并按照其对学段、学科教材版本、资源录制等要求,熟悉活动规程,规范参与活动。

3.参与活动的所有作品均要求是参与教师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行为,在市级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剽窃、盗用、抄袭他人成果的现象,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全市通报批评。

4.各县(区)、学校须于7月17日前将《2023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推荐作品名单》(详见附件4)盖章后,报市教育评估监测和技术推广中心,以上材料还需上报电子文档。

5.请各县区管理员在活动平台审核并推荐作品上报市里,各县区和学校填写《2023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推荐作品名单》(附件4)与活动平台导出的汇总名单进行对比整理,确保信息准确,如发现与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的信息不符,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七、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各县(区)、学校推荐的“市级推荐作品”由南昌市教育评估监测和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打分分值排序按照10%、20%、30%的比例确定市级展示活动的一、二、三等奖,并按照省教育厅指定的名额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比;“系列学科课程资源”“智慧作业微课资源”作品直接推荐参加省级评比,奖项由省级评审确定。

(二)优秀组织奖

市级展示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以积分制进行,市级评审部门对各县(区)、学校参赛情况和省市级获奖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5),并按排名评出县区和学校优秀组织奖。

联系人:南昌市教育评估监测和技术推广中心姬瑛洁,电话:18079119636,地址:民德路215号2楼办公室(原南昌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附件:1.第二十九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指南

2.南昌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用专项作品征集活动指南

3.2023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市级推荐作品名额分配表

4.2023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推荐作品名单

5.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

举办2023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的通知

附件1: 第二十九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 学资源展示活动指南

附件2:南昌市“智慧教育示范区专项作品”征集活动指南

附件3:2023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市级推荐作品名额分配表

附件4:2023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常规作品推荐名单

附件5:2023年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原则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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