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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APP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6-2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市直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APP监管,落实南昌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各县区、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排查,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或利用布置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APP,要立即停止使用,坚决杜绝有害APP侵蚀校园。要确保进入校园的APP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量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APP,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进入校园的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要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二、严格执行APP进校备案审查制度。各学校要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审查备案”责任制,中小学校使用各类APP需组织学校领导、教师进行专题论证通过,报“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备案” (https://app.eduyun.cn/)完成后方可使用。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推荐使用任何未经审查备案的APP。

三、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凡是在使用的APP,学校要定期检查、掌握APP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置。对新增的APP及时审核、备案。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成绩、排名、布置作业等行为。市教育局将对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教师严肃问责。

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各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认识、科学对待教辅APP,提高对不良教辅APP的认识,自觉抵制使用不良教辅APP。

各县区、学校请于7月10日前将排查工作报告及《学校在用APP基本情况调查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县区汇总后上报)。

联系人:熊明亮 0791-86781407

联系人邮箱:314262113@qq.com

附件:《学校在用APP基本情况调查表》

洪教技字〔202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APP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学校在用APP基本情况调查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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