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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南昌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20   访问量: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科体局(办);各市属学校、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

为培养教师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调动广大师生设计制作教具和运用教具开展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自制教具在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作用,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江西省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赣教办函〔2021〕15 号)精神,我局决定将在2021年5月举办全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本届展评活动包括中小学自制教具作品评选和自制教具能手评选。

(一)作品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自己设计制作,在以往省级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二)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须为教师作品。

按所应用的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按所应用的学科划分为:

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外语(XWY)、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XLZH);

2.中学:语文(YW)、数学(SX)、外语(WY)、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X)、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L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

3.其他(QT)(如:特教(TJ)、通用设备(TS)等)。

(三)评选条件

1.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育性。符合新阶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培养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提升中小学实验教学质量,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培养科学素养,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教学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未曾授予过省级及以上自制教具能手称号,有作品参加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并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

(1)被推荐人在历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得过一次及以上奖励(含一、二、三等奖,不含优秀奖)。

(2)被推荐人在市级自制教具评选中曾获得过一次及以上奖励(含一、二等奖,不含三等奖及优秀奖)。

3.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1)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有碍于文物保护和动植物保护的作品。

(4)曾获得往届全国及省中小学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三、报送方式

自制教具作品和填报材料纸质稿应于2021年5月12日前报送至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研科。

联系人: 王老师0791-86793990。

联系邮箱:5253953@qq.com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作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须实际参与自制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能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二)一个参评作品名称只含一件教具;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参评作品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三)每人限报1项自制教具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四)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制作者姓名、排序、教具

名称等,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员。

(五)参评的所有作品必须按照申报要求提交全部必要的相关资料。作者本人应承诺作品系原创并对其作品(含已经获得专利权的作品)的内容(包括制作材料、制作方法、使用方法)加以公开,同意主办单位编写相关出版物时采用。

五、评比办法

初评:县区学校由县区电教站组织专家对作品(能手)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作品(能手)送市进行复评。

复评:由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作品市级获奖等级。

六、奖项设立

(一)市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作品遴选优秀推荐至省教育厅组织评定。

(二)自制教具能手奖。

(三)组织奖。设最佳组织奖若干。

1.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地区(校)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泛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并按照评选方案规定报送自制教具作品。有本地(校)组织自制教具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

2.积极参加本届展评活动,参评组织工作有序。

3.在本届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七、其他相关要求

1.参评教具的运送、药品及耗材的准备请参评老师自行安排。

2.不收参评费。

附表:1.南昌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教师作品申报表

2.南昌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

3.南昌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能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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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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