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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第三批中小学思政课省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3-05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申报与建设第三批省级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工作室”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3〕19号)和《关于公布全省第三批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4〕1号)精神,我市李丽(南昌市育新学校)和鞠文(南昌市第二中学)被确定为“全省第三批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市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我市中小学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做好两个省级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遴选成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中学思政课中青年骨干教师,包括:初中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教师,以及其他思政课程教师。其中“李丽名师工作室”遴选对象主要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鞠文名师工作室”遴选对象主要为高中思想政治教师;鼓励初高中教师交叉申报,推进初高中思政课一体化建设。

二、遴选条件

(一)有较高的事业追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善于学习,勤于钻研,勇于创新,乐于奉献;

(二)愿意提升自己专业素养,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教学教研热情高,专业基本功扎实,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较强;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培养前途和发展前景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四)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利用网络进行资源开发和交流研讨活动;

(五)履行培养协议承诺,遵守工作室的规章制度,主动参加各项任务活动,积极承担研究任务,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申报者根据遴选条件自愿申报。申报教师填写《中小学思政课省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中小学思政课省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汇总表》(无需盖章),发送到工作室主持人李丽同志邮箱(17832687@qq.com)或鞠文同志邮箱(49473116@qq.com)。

电子申报表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二)考核遴选。市中学思政教研员和工作室主持人根据申报材料,于4月15日前共同选定候选成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宣教(思政)科。

(三)建立档案。候选成员接到正式通知后,打印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签订工作室成员培养发展协议,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工作室遴选成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成员遴选工作,做好宣传,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

(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为工作室成员成长搭建平台,鼓励工作室成员参与教育科研工作并承担任务,享有外出学习交流、比赛展示、评优表彰、评职晋级等方面优先权,使其在学习实践、任务驱动中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由于名额限制,未被确定为名师工作室成员的申报人,将选择一部分作为工作室学员,参加工作室开展的有关活动,优先获得工作室研究成果,并根据今后发展情况逐步吸收为工作室成员。

五、联系方式

南昌市育新学校李丽:0791-87357786;南昌市第二中学鞠文、市中学思政教研员周轶、市教育局宣教(思政)科邓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86478。

附件:1.中小学思政课省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2.中小学思政课省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汇总

3.中小学思政课省级“名师工作室”建设目标

4.《关于公布全省第三批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第三批中小学思政课省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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