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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11-30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日前,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见附件),为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思想重视。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各县区、各学校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

二是广泛参与。各县区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将于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在北京主会场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将在南昌大学附属小学红谷滩分校设立江西省分会场。请各县区、各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无需接入视频会议),共同参与。

三是宣传有力。各县区、各学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引导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集中、及时展示本县区本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亮点和特色,营造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是注重实效。请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含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校数量、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有关活动开展情况)连同活动图片、照片、视频等,以“县区教体局名称/学校名称+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统一命名,于2023年12月8日前发送至市教育局宣教科邮箱xjk83986470@163.com。

联系人:李湘豪,电话:83986470。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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