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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评选2020至2022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12-15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语委,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单位)、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大部署,激发工作热情、强化榜样引领,推动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至2022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至2022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各学校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积极开展2020至2022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推荐计划,本次申报每个县区可报送1个先进集体和1个先进个人;获得江西省“十三五”时期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及通过江西省“十四五”期间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初评的局属学校(单位)、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可以参评,符合条件的可报送1个先进集体或1个先进个人。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材料(附件1-4)的填写、审核和报送工作,于2022年12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报送市教育局宣教科邮箱:xjk83986470@163.com,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83986470。

附件:《关于评选2020至2022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评选2020至2022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关于评选2020至2022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附1: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2: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3:江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先进申报表

附4:申报汇总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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