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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中青年教师语言艺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7-0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语言艺术水平,培养一批在诵读、演讲、主持、节目编排、语言艺术活动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具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引领中小学语言艺术活动开展,依据市教育局2022年干部教师培训计划,决定委托江西省朗诵与语言艺术协会承办全市中青年教师语言艺术高级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区、学校的中青年教师,要求热爱语言艺术,具备一定的语言艺术基础,年龄35周岁以下(优秀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建议优先安排艺术骨干、团队干部、课后服务教师参加。

本期培训名额为60人。原则上,每个县区选派2人;局属学校推荐1人(集团校可推荐2人),规模较大的事业办、民办学校推荐1人。

二、培训内容

主要开展嗓音美化、台词基础、经典诵读、语言表达技巧、即兴语言、优秀舞台节目赏析、节目策划与编排等语言艺术。

三、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将安排具有丰富语言艺术经验及较高艺术水准的名家、资深播音主持人、表演艺术家授课。采取理论课程集中面授,专业技能小班化教学,个性素养网络在线辅导相结合方式。

培训时间为2022年7月—11月。7月上旬开班,暑期安排3-5天短期集中培训,开学后以双休日上课为主,每周安排2—3次集中授课。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语言艺术主题沙龙活动或中青年教师论坛,展示培训成果。培训地点为江西省朗诵与语言艺术协会。

四、培训要求

1.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分配的计划,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县区和学校若需增加培训名额,可与局宣教科联系,在总额控制内视情进行调剂。

2.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学习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参训率达到85%以上的,其培训学时将计入市级培训统筹学分。

3.培训结束后,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全市推进的“智慧阅读”和课后服务,积极组织参训教师与其它教师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共享培训成果。

五、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的培训费、中餐费由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保障。按照“同城不住宿”的要求,培训不统一安排住宿,个别不属“同城”范畴的学员若需住宿,其住宿费及往返交通等费用由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5%的培训经费中报销。

各县区、各学校参训人员报名表电子稿请于7月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xlsxh123@163.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3986496。

附件:中青年教师语言艺术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中青年教师语言艺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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