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行政发文>宣传部(宣教科)发文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实施“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5-1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市管技工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能够在教育领域发挥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队伍,加快我省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如下要求做好“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幼儿园,下同)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校(园)长,具体推荐选拔条件详见《“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实施方案》(附件)。

二、推荐名额

1.普通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省教育厅分配到我市“高峰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共3人(名师2人,名校长1人),“登峰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共8人(名师6人,名校长2人)。各地各校推荐名额: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根据推荐条件,在“高峰计划”“登峰计划”中各推荐1名名师、1名名校长。

局直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根据推荐条件,在“高峰计划”或“登峰计划”中推荐1名名师、1名名校长。

2.技工学校。市管技工学校分别推荐“登峰计划”名师与名校长各1名。

三、推荐上报

各地各校要对照选拔条件,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稿(Word版和纸质盖章材料PDF扫描版):

1.《江西省“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详见附件);

2.《“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

3.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

4.个人资质材料和业绩材料。

普通中小学推荐人选材料请于5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宣传教育科(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91-83986496;邮箱:xjk83986470@163.com),由市教育局在各地(校)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送。

技工学校推荐人选材料请于5月19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张香琴,电话:83989745;邮箱:ncszjc2014@163.com),由市人社局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送。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4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实施“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4号)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