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近日,市普法办下发《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普法字〔2021〕1号),要求各单位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各县区、学校(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各县区、学校(单位)要突出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3.各县区、学校(单位)要重点抓好青少年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举办一场民法典学习宣传公开课、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场民法典主题演讲比赛、一期模拟法庭、一篇手抄报创作等“五个一”活动,提升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实践体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
4.各县区、学校(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群众参与民法典微信知识竞赛活动并且全方位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电梯电视等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大力营造民法典宣传普及浓厚氛围;
5.各县区、学校(单位)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情况(活动小结及活动照片两张),请于6月23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宣传教育科,联系人;邓怀丽,电话:83986470,邮箱:ncsjyjxjk@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南昌市2021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