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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南昌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12-15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洪教体艺字〔2023〕4 号),为充分展示全市学校美育教育工作成果,不断强化美育育人功能,纵深推进艺术教育改革,经研究,决定于12月20日开展“快乐成长‘艺’起来”南昌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成果展示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0日下午15:00

二、活动地点

南昌市第一中学朝阳校区(南昌市西湖区红梅路266号)

三、拟邀请省市领导及参加人员

1.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体卫艺处主要负责同志;

2.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南昌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同志;

3.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局机关各科室、驻局纪监组、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体卫艺科(股)负责人,优秀美育教师代表每县区各5人;

5.各局属学校党政负责人1人,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校长或书记1人,优秀美育教师代表每学校各2人。

四、相关要求

1.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统筹协调会务工作。

2.请各县区(管理局)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学校按要求参加活动,并于12月18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王逸凡,电子邮箱:760201785@qq.com。

3.请参会人员于12月20日14:30时前,到达南昌市第一中学朝阳校区(南昌市西湖区红梅路266号),联系人:王逸凡,联系电话:83986468、15079863882。

4.因停车位有限,请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参会人员及相关县区、市直学校的教师代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5.局融媒体中心作新闻报道。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关于参加南昌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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