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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昌市第三届中小学校美育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6-16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美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美育教学质量,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市中小学校美育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二届学校美育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2〕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南昌市第三届中小学校美育教学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组别和对象

参加组别:分中小学音乐、美术专职教师组,中小学音乐、美术兼职教师组。

参赛对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19年9月1日前任教)的中小学在职在岗音乐、美术专(兼)职教师。兼职教师须为非艺术类专业,并取得非艺术类课程教师资格证。

二、展示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中旬,地点待定。

三、展示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中、小学音乐专职教师组(总分100分)

1.“微课”展示(分值占比30%): “微课”应符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突出音乐教学的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注重对学生音乐感受力、理解力和鉴赏力的培养。微课录制需在真实的中小学课堂环境中进行。

2.自弹自唱(分值占比30%):分指定曲目现场抽取和现场即兴编配两种形式。指定曲目现场抽取由参赛者现场抽取指定的歌曲,进行自弹自唱。现场即兴编配采取现场抽签形式确定比赛作品,抽签后给每位选手15分钟准备时间。

3.合唱指挥(分值占比20%):合唱曲目现场抽取,现场指挥由中小学美育教师组成的教师合唱团。

4.声乐、器乐或舞蹈(分值占比20%):三项中任选一项。声乐演唱中文曲目,采用钢琴伴奏;器乐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乐器除钢琴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葫芦丝),乐器自备,乐器演奏一律不用伴奏;舞蹈内容自选,舞蹈可用音乐伴奏,服装和伴奏均自备(现场提供播放音乐的设备,U盘、手机均可)。限时6分钟以内。

(二)中、小学音乐兼职教师组(总分100分)

1.说课及教学理念陈述与答辩(分值占比70%):现场抽取省内现用音乐教材中的课例,进行现场说课。重点围绕教学理念核心主题、本人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应用以及对于中小学音乐教育所具有的教学价值进行陈述和答辩。教师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教学理念陈述与答辩15分钟。

2.即兴弹唱(分值占比20%):由参赛者现场抽取教材中的歌曲进行即兴编配并自弹自唱,抽签后每位选手15分钟准备时间。

3.才艺展示(分值占比10%):自选器乐(含各种课堂乐器)或舞蹈特长进行展示。

 (三)中、小学美术专职教师组(总分100分)

1.“微课”展示(分值占比30%):“微课”应符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聚焦美术教师核心能力素质要求,凸显美术学科的特点,注重对学生美术核心素养的培养。以美育人,培养健康的审美观念,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地发展。微课录制需在真实的中小学课堂环境中进行。

2.色彩写生(分值占比30%):中国画、油画、版画(可选木板或胶板)、水粉画、水彩画、丙烯画、铅笔淡彩或钢笔淡彩等画种任选,除画纸(4开画纸)外,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80分钟。

3.设计制作(分值占比40%):根据现场命题进行立体造型设计制作,工具、材料自备。要求教师利用所在地乡土特色材料或废旧材料,所带材料不得预先做成具有造型意味的半成品,同时需连同作品提交不超过500字的创作思路说明。时间为180分钟。

(四)中、小学美术兼职教师组(总分100分)

1.现场说课及教学理念陈述与答辩(分值占比70%):现场抽取省内现用美术教材中的课例,进行现场说课。重点围绕教学理念核心主题、本人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应用以及对于中小学美术教育所具有的教学价值进行陈述和答辩。教师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教学理念陈述与答辩15分钟。

2.设计制作(分值占比20%):根据现场命题进行设计制作,工具、材料自备。要求教师利用所在地乡土特色材料或废旧材料,所带材料不得预先做成具有造型意味的半成品,同时需连同作品提交不超过500字的创作思路说明。时间为180分钟。

3.个人才艺展示(分值占比10%):自选书法、篆刻或美术类其他艺术形式进行展示。

四、微课参赛要求

微课录制需在真实的教学课堂环境中进行。视频需采用高清或标清录制,格式为MPG4,码流率不低于512Kbps;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设定为1024x576,采用标清4:3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720x516,作品大小一律不超过700M,视频与音响须同步录制,人物突出、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应显示课程名称、教学重点、所授年级、使用的教材等。参赛教师需提交书面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应体现课程教学理念、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教学设计文本要根据规范的教案格式与内容进行撰写。教学设计需注明课程名称、教学重点、所授年级、使用的教材等。微课视频和教学设计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在光盘附卡片:注明单位、姓名、课程标题及适用对象等信息,但视频内不得出现以上信息,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五、参赛名额分配

1.各县区教育部门组织选拔,按照各组别名额分配表报送参赛教师。

县区/学校

专职教师

兼职教师

小学音乐

小学美术

中学音乐

中学美术

小学音乐

小学美术

中学音乐

中学美术

南昌县

2

2

2

2

1

1

1

1

新建区

2

2

2

2

1

1

1

1

进贤县

2

2

2

2

1

1

1

1

安义县

1

1

1

1

1

1

1

1

高新区

2

2

2

2

1

1

1

1

红谷滩区

2

2

2

2

1

1

1

1

青山湖区

2

2

2

2

1

1

1

1

青云谱区

2

2

2

2

1

1

1

1

西湖区

2

2

2

2

1

1

1

1

东湖区

2

2

2

2

1

1

1

1

经开区

1

1

1

1

1

1

1

1

湾里管理局

1

1

1

1

1

1

1

1

2.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在自行组织选拔基础上,视情况限报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各1名。

六、奖项设置

由市教育局聘请高校专业教师、院团专家组成评委团进行评选,按组别评选出个人单项奖、指导老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择优推荐小学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各6名,中学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各4名,小学音乐、美术兼职教师各2名,中学音乐、美术兼职教师各1名参加江西省第二届学校美育教学展示活动。

七、其它事项

1.各县区、学校要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切实发挥教研部门的作用,把教学展示活动与本地艺术教育学科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美育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各单位选派的参赛代表,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组委会将对各单位参赛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参赛资格。

3.各参赛教师填写报名表、汇总表(见附件),县区加盖县区教育部门单位公章,汇总统一上报;各市属学校加盖选送学校公章直接报送。

4.各县区、学校于8月20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微课光盘报送至南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同时将报名表、汇总表、教学设计WORD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县区/学校美育展示”。

(联系人:南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刘老师,电话:18070027550,邮箱:501244931@QQ.com。)

附件:1.中小学校美育教学展示活动音乐选手报名表

2.中小学校美育教学展示活动美术选手报名表

3.中小学校美育教学展示活动音乐选手报名汇总表

4.中小学校美育教学展示活动美术选手报名汇总表

关于举办南昌市第三届中小学校美育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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