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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9-0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

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教育

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

4号)和《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

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发[2020]27号)《江

西省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等文件

精神,推进全市劳动教育常态深入开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

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南昌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周”主题实践活动。现就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贯通大中小幼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南昌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今后每年九月份开学后的第一周,设为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周”,今年的实践主题为“劳动伴我成长”,主要开展以下三项活动。

1.开展“劳动最光荣”主题宣传活动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络、黑板报、微信等宣传阵地,通过主题班会、升国旗仪式等时机,宣传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精神,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全体师生认识到劳动重要意义。

2.开展“劳动伴我成长”劳动实践活动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劳动主题实践活动。小学中高年级要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指导学生参与家居清洁、收纳整理,做我最喜欢的一道家常菜等,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参加校园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处理、绿化美化等。初中要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安排劳动教育内容,让学生承担一定的家庭日常清洁、烹饪、家居美化等劳动;开展校园包干区域保洁和美化。普通高中要注重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指导学生持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增强生活自理能力;积极参加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职业学校要重点结合专业特点,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组织学生持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自我管理生活,提高劳动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校内外公益服务性劳动,做好校园环境秩序维护,运用专业技能为社会、为他人提供相关公益服务。

3.开展“我劳动 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

各学校要以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校园创建为契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园环境清扫、校园卫生保洁、校园门口文明交通劝导、学校食堂秩序维护、文明用餐引导、疫情防控指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意识;通过积极组织学生做公益劳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品质。

四、活动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学校要成立相关组织,党政负责人要亲自主抓劳动教育。学校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劳动教育周”主题实践活动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去,将劳动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坚持长抓不懈,把“劳动教育周”活动作为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来抓,确保“劳动教育周”活动常态化持续开展。

(二)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区)、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劳动教育分工及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好劳动教育周主题实践活动。学校是承担劳动教育的主体,要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

(三)加强宣传力度。各学校要通过报刊、电台、微信、等媒体,加大对学校开展劳动实践主题教育周及活动的宣传报道。市局将对劳动教育开展好的学校进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劳动教育环境。

关于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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