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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情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29   访问量: 

局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的精神,现就做好南昌教育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廉情监督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履职尽责。局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立即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充分利用教工大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班主任会、处室例会和校园网、教师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做好节日期间廉情监督的文件精神,深入对照检查并及时整改部门以及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以及教育教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采取措施,传导责任。局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盯住公务接待、公款旅游、滥发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突出问题,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全市教育系统取得实际成果。

三是加强监督,严格执纪。局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强化守土尽责、强化任务落实、强化严以律己,抓推动、抓执行、抓落实,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局党委和驻局纪检部门在节日期间,将通过明察暗访、信访接待、电话信函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对典型案件将公开通报曝光,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形成有力震慑,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洪教党字〔2018〕79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情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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