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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3-27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处室函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做好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和设施设备处置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的管理和利用,要求各县(区)开展对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调配和处置。目前,各县(区)基本摸清了闲置校园校舍情况,但工作进度和处置效果都未达到相关要求。各县(区)务必加大处置力度,加快处置进度,提高处置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处置力度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加大处置力度,严格按照要求于2019年9月前完成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届时,中央巡视组将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如发现问题,将会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二、做好组织工作,加快处置进度

各县(区)教育部门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更全面、细致的摸排工作,精准掌握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的闲置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的知道意见》(赣府厅发〔2018〕41号)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和台账,做到“一县一案一台账”,明确处置的具体内容、措施、时限、责任人等,处置一个,销号一个,加快推进闲置校园校舍的合理处置工作。对闲置校园校舍,主要改造用于举办农村幼儿园和学前班、农村青少年学生活动基地、留守儿童关爱基地等,确保闲置教育资源不浪费,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三、完善网点规划,提高处置效果

各县(区)教育部门应以此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为契机,结合地区学校现状、学生分布、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流动等因素,调整教育网点布局,科学制定网点布局规划,以提高此次处置工作效果,避免再次造成教育资源浪费。

四、处置工作要求

1.摸底排查阶段

各县(区)教育部门务必于2019年4月30日前对辖区内的闲置校园校舍再次进行摸底排查,并填写南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摸底排查表(附件2)。同时,以发文形式完成县(区)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整改工作方案。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附件2及工作方案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送市教育局。

2.处置整改阶段

各县(区)教育部门务必于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并填写南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整改台账(附件3)。并于2019年8月1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送市教育局。

3.专项督查阶段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2019年8月5日起,对各县(区)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对县(区)教育工作考核范围,并对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情况依然存在问题的县(区)教育部门严肃问责。

联系人:南昌市教育局基建处杨柏凌,联系电话:0791-83986473,邮箱:48851097@qq.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快做好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和设施设备处置工作的通知》

2.南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摸底排查表

3.南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整改台账

洪教建字〔2019〕8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快做好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和设施设备处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南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摸底排查表

附件3:南昌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整改台账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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