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法规文件
关于调整《南昌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8-18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的《南昌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8年修订)》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美育课时调整

1.七年级:音乐、美术课程每周各2课时。原音乐、美术课程每周各1课时调整为每周各2课时,原地方和学校课程从每周3课时调整为每周1课时。

2.八年级:音乐、美术课程每周各2课时。原音乐、美术课程单双周1或2课时调整为每周各2课时,原地方和学校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少先队活动调整为每三周开设一课时。

3.九年级:音乐、美术课程每周各2课时。原音乐、美术课程每周各1课时调整为每周各2课时,原地方和学校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少先队活动调整为每三周开设一课时。

二、写字课

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开设1节写字课,主要在语文、地方和学校课程中安排。

三、劳动教育课

中小学各年级每周开设1节劳动教育课,小学一至六年级在地方和学校课程中安排;七年级在综合实践课程中安排;九年级在综合实践课程中安排。

本次课程设置方案调整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南昌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21年修订)

洪教义教字〔2021〕17号关于调整《南昌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