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寒假来临。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度过欢乐、平安、充实、祥和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本学期结束及寒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放假开学时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于2026年1月31日放寒假,普通高中于2月7日放寒假;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一、高二年级统一于3月2日开学,高三年级于2月26日开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遵守放假开学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延迟放假、开学。
2.规范考试作业管理工作。各县(区)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2025〕3号)要求,明确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职责。小学一、二年级不组织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期末考试由学校结合放假时间合理安排,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严禁在家长群传播考试结果。严禁向任何组织、个人购买试题、试卷。要科学调控寒假作业总量,注重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严格执行教辅材料管理“八严禁”要求,不得违规统一推荐、征订教辅材料,不得要求家长自行打印作业。
3.强化师生安全健康教育。放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无遗漏的假期安全和健康教育,聚焦农村地区学校、寄宿制学校等重点单位,围绕消防、校车及学生交通、防火灾、防欺凌、防毒品等高频安全风险点开展警示教育。重点选取典型诈骗案例进行宣讲,教育学生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提升反诈防骗意识,远离电信网络诈骗。假期期间,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渠道,持续推送交通出行、饮食卫生、心理健康、防病防疫等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假期生活指导服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学生科学规划寒假生活,依托家校社协同育人资源,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鼓励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七要七不要”》的宣传解读,引导学生及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慎重选择培训机构,树立科学育人理念。要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多陪伴孩子、加强沟通交流,帮助孩子养成正确用网习惯,防范网络沉迷。
5.严禁各类违规补课行为。各县(区)要压实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责任,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以调课、调休等名义缩短假期。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三个一律、三个严禁”要求: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培训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县(区)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补课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保障学生合法休息权益。
6.扎实开展寒假家访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寒假“万师访万家”活动,重点关注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家庭学生,以及存在抑郁、情绪不稳定等心理异常情况和沉迷游戏、人际交往障碍等行为异常情况的学生群体。家访中要准确向家长反馈学生本学期在校表现,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办学、日常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家校密切沟通,为新学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7.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心理讲座、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心理调适方法,引导他们正确看待考试成绩,提升其压力应对和抗挫能力,主动对心理困惑学生提供疏导帮扶,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放假中,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学生微信群定期发布假期安全提醒、假期心理调适指南等内容,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引导学生在紧急状态下积极寻求老师、家人或朋友的帮助,必要时可拨打966525、12355等心理服务热线电话,发挥心理热线在稳定情绪、化解矛盾、危机识别和干预方面的积极作用。春季开学前,要结合寒假家访情况,进一步完善重点人员台账,做好开学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和心理服务工作。
8.筑牢校园安全稳定防线。放假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开展一次校内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含燃气及油烟管道)、校(园)舍建筑、水电线路、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校车安全、校内在建工程、食堂“三防”设施及食材贮存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利用假期及时完成整改。寒假期间确需进行施工、维修作业的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工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做好现场监护及施工区域隔离,严禁违规作业,严防火灾、坠落、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寒假期间食堂正常供餐的学校,需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紧盯食材采购查验、贮存加工、留样管理等各关键环节,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食堂使用燃气的学校,要同步强化燃气安全管理。所有学校均要加强“互联网 明厨亮灶”平台监管,严格执行平台管理规定,寒假期间食堂暂停供餐的学校,须按要求在平台完成报备手续。要严格假期校园值班值守,落实“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等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的规定,做好护校安园工作,坚决守住校园安全底线。
各县(区)要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切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请各县(区)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违规补课举报电话后,将有关页面截图于2026年1月3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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