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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对已投入运行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进行评估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2-08   访问量: 

各有关县(区)教体局、湾里管理局教体办: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运行等次情况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3号)要求,市教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开展2023年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运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进贤县、安义县、青云谱区、新建区、湾里管理局已投入运行的由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县(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二、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组织管理、场所建设、师资队伍、活动开展、规范发展、社会影响及加分项目等,具体评估细则另附。

三、评估方式

1.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组成评估组采取自评和实地评估方式进行。

2.评估组根据评估细则进行打分排序,分别推荐工作优秀、优良、合格单位。评估组将对考评情况形成报告报省教育厅。

四、时间安排

2024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实地评估工作一切从简,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评估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评估结果视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请相关县区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根据考评项和加分项内容准备考评佐证材料,并将自评得分和考核表于3月1日前报送至评估组。

联系人: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科 陈堃

电话:0791-83986482

邮箱:610276639@qq.com

附件:1.2023年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运行等次情况考评表

2.南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实地评估细则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对已投入运行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进行评估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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