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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1-19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寒假将至,为确保全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妥善做好放假安排。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校历规定时间做好放假安排,统筹做好期末考试等各项工作,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安排,召开年度总结工作会,总结年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制定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将全省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适应性演练与高三期末考试统筹起来,把适应性演练文化考试作为本地本校高三摸底考试或期末考试,不在同一时间段组织其他考试,减少考生考试次数。

2.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县区、各学校要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向家长准确反馈学生在校期间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强化家校共育,指导家长规划好学生假期安排。各普通高中学校指导本校全体高一、高二学生在寒假期间使用“教育码”前往社会实践基地完成至少1次打卡学习,并将学习心得、照片上传“南昌市素质教育平台(实践类)”。要加强学生假期体质健康管理,落实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确保每天锻练1小时,倡导学生在家长和学校的指导下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美育熏陶和家庭(户外)劳动等实践活动,提升学生运动能力、审美素养和劳动意识。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用眼卫生,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严禁寒假违规补课。寒假期间,除高三年级可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的原则下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假期1/3,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或教师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补课行为的督促检查,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反映渠道。对违规开展补课的学校,经查实后,应严肃追究学校书记、校长和分管校领导的责任。对于区域内多所中小学校出现违规补课的现象,市教育局将追究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

4.做好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全市各级义务教育学校要提前谋划,科学统筹,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寒假校内托管服务,解决家长“看管难”“辅导难”等问题。要重点对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增强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吸引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与,原则上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开展时长不超过2周。严禁以寒假托管服务的名义讲授新课,严禁组织学生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等,不得引入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服务。开设寒假托管服务的相关县区、学校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商定学校选课、课程匹配和学生报名等技术工作。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技术联系人:陈喆 ,联系电话:18970979895。

5.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各县区要聚焦寒假这一关键时段,开展集中治理,加大治理频次,加强巡查检查力度,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四不两直”等方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违规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学科类培训。针对隐形变异突出问题,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和预警信息,引导家长防范违规培训。加强校外培训场所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学生参训安全。各县区、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不参加任何个人学科类辅导或以“家政服务”“教育咨询”“文化传播”“众筹私教”“思维素养”“国学素养”“托管托育”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活动,以及未经监管部门审批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竞赛等活动,保护好个人合法权益,谨防侵权事件发生。倡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bmp-web/)查询机构资质和缴费、购课,不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等私人收款方式进行转账。

6.开展假期家访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寒假开展“访家庭、正教风、立师德”主题家访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党员教师、骨干教师等广泛参与。放假前,各校要通过线上线下家委会和家长会等形式,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办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家长宣传、落实好假期的各项工作,构建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有效利用寒假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教师利用寒假时间全面开展多形式的家访工作,明确家访重点对象,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等家庭以及思想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家庭,做到重点人群家访全覆盖,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学习情况、兴趣爱好、思想动态、亲子关系等内容,指导家长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将家访数据登录全省万师访万家系统,不断完善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切实做好关心关爱工作。

7.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县区、各学校要绷紧学生心理健康安全弦,压实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责任,要在更加深入、全面地落实省教育厅“八个一”心理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聚焦寒假前后学生心理状况开展针对性工作。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方式,多途径帮助学生了解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知识,掌握简便易行的心理调适方法,防止因环境骤变而出现“适应性障碍”。要结合“万师润万心 大走访大谈心”活动做好重点人群关注,要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发生重大家庭变故、存在抑郁、孤僻等情况学生的假期心理状态和学习生活情况保持动态跟踪,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进行结对关爱帮扶,必要时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危机评估与干预等服务。

8.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放假前,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假期安全教育,突出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欺凌、防传染病等主题,增强学生“做自己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开展一次学校安全自查,全面排查消防(燃气)、校(园)舍、设施设备、水电线路、危险化学品、校车、校内在建项目工程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各学校放假与开学时要开展一次彻底的环境卫生整治,统筹做好冬春季节传染病防控工作。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值守制度,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及护校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各县区要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防止责任悬空断链。各县区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加强对学校寒假工作的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市教育局将适时到各地开展督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打折扣的,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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