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局属各事业单位: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提供江西智慧教育平台及“江西智慧教育”APP有关服务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4〕7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广和引导平台及APP的使用,认真做好组织落实。
附件:《关于提供江西智慧教育平台及“江西智慧教育”APP有关服务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提供江西智慧教育平台及“江西智慧教育”APP有关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关于提供江西智慧教育平台及“江西智慧教育”APP有关服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