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申报备案,加强对学校研学实践活动的管理,制定《全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申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洪教宣字〔2024〕1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8-21 访问量: |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申报备案,加强对学校研学实践活动的管理,制定《全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申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洪教宣字〔2024〕1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