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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市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固定LOGO标识征集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6-02-13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今年将举办第九届南昌市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为打造具有延续性的品牌形象,经研究,本届艺术节起将采用固定节徽(LOGO标识)。特面向全市中小学师生征集南昌市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固定节徽设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含退休教师)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

三、设计要求

(一)体现艺术性。节徽设计要贯彻“以美育人”教育理念,突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的精神,力求展现我市广大师生对艺术的热爱、展现智慧和创造力;

(二)体现时代性。节徽设计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在新时代新发展理念要求背景下,学生美育活动特色;

(三)简洁生动性。节徽设计图案应简洁明快、易于识别,突出美育活动的特点,与文化艺术完美结合,表现力强;

(四)突出创意性。富有创意和感染力,图形清晰流畅,色彩简洁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和直观美感体验;

(五)体现原创性。应征设计方案作品必须为原创,即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创作者须签署原创声明(见附件),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有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四、报送要求

(一)分组报送

报送分教师组、学生组。其中,教师组包括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含退休教师),学生组覆盖所有中小学在校生。

(二)报送要求

1.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图稿(以A4纸大小为准),电子版彩色设计图稿(大小为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包含标准CMYK色值、标准字体)、矢量图源文件(ai/psd/cdr等,需提供标准CMYK色值、标准字体)

2.请注明学校、姓名、组别等个人信息(退休教师注明原单位),并附不超过500字的设计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与含义说明等;

3.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单位,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数量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管学校需在征集的初选作品基础上遴选报送,其中,每个县区,教师作品不超过10幅,学生作品不超过30幅;各市管学校,教师作品不超过2幅,学生作品不超过5幅。

(四)报送方式。各县区、各市管学校于3月15日前将遴选出的作品同《作品报送表》(见附件)一并报送至固定LOGO标识征集专班工作组,报送地址:南昌师范附属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玉泉岛校区(南昌市青山湖区国泰路8号),同时发送邮件至邮箱147659231@QQ.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南昌市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标识征集”,联系人:邓琼,联系电话:13970989917。

五、评审方式及奖励办法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一)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特等奖1名(不分师生);教师组、学生组各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对获奖师生颁发获奖证书。

(二)作品使用。应征作品一律不退回。其中,特等奖作品将用于自本届起艺术节宣传展示,特等奖作品使用权归南昌市教育局所有,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附件:1.南昌市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固定LOGO标识征集活动报送汇总表

2.关于南昌市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固定LOGO标识征集活动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声明

关于开展南昌市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固定LOGO标识征集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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