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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中小学校体教融合工作考核及奖补实施办法(试行)考核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11-15   访问量: 

各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招生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南昌市体育局、南昌市教育局共同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体教融合发展的通知》(洪体发〔2023〕1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区(含湾里管理局)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工作,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南昌市中小学校体教融合工作进行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1月19日-21日

二、考核范围

全市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招生学校

三、考核机构

为保障本次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李智良    南昌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许  慧    南昌市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道义    南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余期刚    南昌市体育局竞体科科长

成  员:涂斌华    南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体育专干

李  婷    南昌市体育局竞体科副科长

局普高科   2人

四、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已在工作群通知)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考核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被考核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工作,坚持求真务实,重在发现问题和推动工作落实。

2.认真组织考核。每位参与考核的同志要认真对照考核内容,深入学校、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在工作中一定要认真细致,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提出整改时间。

3.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认真对照《南昌市中小学校体教融合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成绩的现象,一经发现取消该校评先资格,并全市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考核工作安排表》

2.《南昌市中小学校体教融合工作考核细则》

南昌市中小学校体教融合工作考核及奖补实施办法(试行)考核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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