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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5-30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赣教法字〔2025〕2号)要求,现就组织参加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可探索将各部门的普法工作要求整合进“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素养竞赛等活动中,由各部门共同出题,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案例普法。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本级比赛的监督管理,规范廉洁办赛,坚持务实高效、安全节俭。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应试化学习,不得向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摊派学习任务,增加学校和师生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或变相要求把点击率、参与率作为考核指标,不得采取通报、排名、挂钩等方式推动,不得出现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要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举办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本届活动全省设置演讲比赛、法治素养竞赛、大中小学法治情景剧比赛、中小学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四个赛项(详见附件1)

(1)演讲比赛。以县区为单位,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优秀学生各3人(学生所属组别以2025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以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为单位,遴选出本校优秀学生3人。所有被推荐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均需附上主题演讲稿(WORD版)和演讲视频。

(2)素养竞赛。以县区为单位,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优秀学生各3人(学生所属组别以2025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以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为单位,遴选出本校优秀学生3人。

(3)中小学法治情景剧比赛。即日起,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动员学校开展法治情景剧编排、展演活动,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优秀作品至省教育厅。

(4)中小学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按照比赛安排,本次活动分为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和法治副校长2个赛道,法治课教师赛道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3个组别;法治副校长赛道分为小学和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2个组别,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优秀作品至省教育厅。

(5)材料报送

6月5日前,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报送《第十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各单位限报1名)。

6月5日前,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遴选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法治课教师各1人,小学、中学(含初中、高中、中职)法治副校长各1人,并按要求将参赛选手名单及相关资料,包括微课视频、拟在全国总决赛现场使用的比赛课件(无第三方插件,PPT格式)以及与微课配套的其它资料(包括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作业练习等,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以U盘形式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

7月10日前,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遴选推荐3个法治情景剧作品,并将推荐的情景剧视频和剧本(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等材料以U盘形式,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

8月10日前,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报送《第十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参赛信息表》(附件3,含参赛承诺书)、参加演讲比赛选手的演讲视频、《第十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素养竞赛参赛信息表》(附件4,含参赛承诺书),表格WORD版及加盖公章后的PDF版同时发送,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XX县区/市直学校名称+第十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法治素养竞赛报名材料。

3.积极参与教育部及省市其它活动。开展“法治青年说”活动,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同步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暨“学宪法 讲宪法”十周年总结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宪法法治教育活动,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历程、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的规定,持续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发展教育事业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教育法等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宪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

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联系电话:0791-83986478;

电子邮箱:xjk83986470@163.com;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盛景路125号。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

宪法”活动的通知》(赣教法字〔2025〕2号)

2.《第十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3.《第十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参赛信息表》

4.《第十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素养竞赛参赛信息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赣教法字〔2025〕2号)

附件2-4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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