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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江西省“双减”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8-12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江西省“双减”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赣教监管字〔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另将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数量

1.各县区、学校参评的“双减”项目和数量详见附件。

2.今年参加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每个县区每类项目可申报不超过 2 个(不占县区申报项目数名额)。

3.全国、全省科学教育实验区(校),要积极申报立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申报流程

1.各地要组织中小学校紧扣“五育并举”要求,根据实际,凝练特色,积极申报项目。

2.各县区、学校对申报项目要认真审核汇总,逐级差额评选,并择优推送至市教育局参评。

3.各县区、学校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江西省“双减”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和《江西省“双减”项目立项申报书》《江西省“双减”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表》盖章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https://app.nceduc.cn/sjsj/h5?id=49&p=1&t=1722925293260#/form,纸质稿的报送待评审通过后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83871257;

周老师,联系电话:87651335。

附件:1.关于开展江西省“双减”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2.各县(区)报市级参评的 "“双减”"项目数

3.江西省“双减”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4.江西省“双减”项目立项申报书

5.江西省支持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开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表(参考样表)

6.“双减”项目申报立项操作手册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江西省“双减”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1:.赣教监管字〔2024〕7号 关于开展江西省“双减”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 副本

文档版本--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江西省“双减”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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