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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六届六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4-24   访问量: 

雷峻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及寒暑假托管服务政策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1月19日,江西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五个严禁”要求,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不得将学校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和收费项目。…………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不得将课后服务安排在晚自习时间”。

2025年,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双休及规范作息时间的要求,全省中小学各年级(包括民办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均实行周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放假休息(其中高三年级寒暑假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三分之一)。在高三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周六可提供一天在校自习,严禁组织集体补课、安排考试测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进行周末、节假日、寒暑假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打着“自愿”、签订“自愿申请书”、“学科素养”等名义变相补课。禁止违规收取费用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费用。

因此,目前高中阶段(除高三年级外)不存在周末托管、寒暑假校内托管服务,仅存在部分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设的晚自习,以及高三阶段的周六自习、寒暑假补课,且均不能收取费用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费用。

综上所述,无法按照人大建议制定高中阶段补课收费标准,或制定违反上级政策要求的晚自习、节假日补课政策。


南昌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4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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