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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8-14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市教育评估监测和技术推广中心: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5〕1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结合以下要求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一、选拔推荐范围和条件

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详见附件1)执行。

二、选拔推荐指标

省教育厅按1:1.25比例下达给我市的推荐全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名额为66个(其中普通中学29个、小学26个、幼儿园6个、特殊教育学校2个、中等职业学校3个),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为134个(其中普通中学58个、小学54个、幼儿园12个、特殊教育学校4个、中等职业学校6个)。

我市的选拔推荐工作由市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推荐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县区、学校教职工数量按省厅下达的推荐指标以1:1.25的比例确定(具体见附件2)。

按照推荐要求,分配名额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领导职务(含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纪委书记和参照校级领导管理的工会主席等人员)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2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教研、电教、装备、培训等机构的推荐人选(含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10%;思政类教师(含少先队辅导员)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5%;乡村教师(目前编制在乡村学校且实际在乡村学校从教人员;包含目前在岗且连续在乡村学校交流或支教3年以上人员,以及目前正在援疆支教人员)的推荐比例应不低于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25%(省为20%)。同时要把握推荐人选在学校、学段、学科和城乡的均匀分布,并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紧缺学科教师倾斜。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由教师本人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学校(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二)学校(单位)推荐

学校(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查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经集体研究并在本学校(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表》,每个学校原则上各系列推荐1名候选对象(省直中小学校各系列可推荐2名候选对象)。

(三)县区、市直初审

1.12个县区教育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参照《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组织对县区属推荐对象进行初审,经集体研究并公示后,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2.市教育局组织对市直辖学校(含局属学校单位、省属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省市直属幼儿园)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初审,并依据综合评分及市直管学校分配名额,推荐候选对象参与市级评审推荐。

(四)市级评审推荐

1.市级评审。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参照《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对各县区、市直管学校推荐候选对象业绩材料进行评审;市直管学校(单位)候选对象的初审与评审合并实施。

2.研究推荐。依据市级评审组评议结果(综合评分分值排序),统筹学科、学段、管理岗教师、思政类教师和乡村教师等,确定市级推荐人选报工委会研究,并通过南昌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公示后若有缺额,按分类分值排名进行递补。

四、上报材料

(一)《江西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江西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一式一份,A4纸张,电子文档拷贝至U盘,评审结束后统一归还),乡村教师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等;

(二)《南昌市推荐2025年江西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材料审核表》(附件3);

(三)证明申报人符合条件的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复印件按照《南昌市推荐2025年江西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材料审核表》要求装订成册并做好封面(其中“有生课堂教学录像”拷贝至格式化后的“U盘”,贴上单位、姓名、申报类型、学段、学科等信息),由推荐单位在复印材料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四)县级或校级党组织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等方面的政审情况报告;

(五)上报时间及地点:

各市直学校参评教师材料提交时间安排:省属事业办学校、省直、市直幼儿园为9月15日,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9月16日,局属学校为9月17日。

各县区推荐候选对象材料提交时间安排: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新建区、高新区为9月18日,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青云谱区、经开区、湾里区为9月19日。

材料提交地点:南昌市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五、工作要求

(一)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是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体局、各有关单位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将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推荐,严格考核,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要对拟推荐对象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严格政审,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三)推荐工作要做到好中选优,坚持条件,确保质量。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找关系等不良现象。若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5〕11号)

2.南昌市推荐省级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3.南昌市推荐2025年江西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材料审核表

4.江西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5.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5〕11号)

附件2.南昌市推荐省级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南昌市推荐2025年江西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材料审核表

附件4江西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附件5.江西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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