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局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1.对南昌市教育局及其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南昌市教育局及其直属学校(单位)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3.对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批评建议。
二、局属学校监察对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及其释义精神,目前纳入监察的对象为学校及其分支机构中的以下人员:
1.领导班子成员;
2.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岗六级以上职员,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管理事务的其他职员;
3.在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人员,采购、基建部门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可以依法调查;
4.临时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管理事务,包括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监察机关也可以依法调查。
三、信访举报渠道
1.来访请到:南昌市红谷滩区盛景路125号702室;
2.来信请寄:南昌市红谷滩区盛景路125号702室,南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邮编:330038;
3.网上举报: http://jiangxi.12388.gov.cn/nanchangshi/;
4.举报电话: 0791—12388拔2号键。
四、温馨提示
涉及教育业务行为的举报,请到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投诉,教育投诉举报电话:8861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