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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县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办法》《2024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10-16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县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办法》《2024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办法》(以下统称《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县区、各学校(含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评,将此次考评作为检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各县区各校要召集单位内部有关部门研究部署考评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厘清任务分工,明确时限和要求,确保本县区本校考评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部门要发挥抓总的作用,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认真总结,确保质量。各县区各校要对照《考核办法》中的《考评细则》,认真做好自评总结工作,并形成自评总结报告和自评得分。自评总结报告应与《考评细则》所列项目一一对应,坚持用数据说话与用实效说话相结合,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力戒空话、套话,切忌脱离实际。如有加分项目,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自评总结报告、考评细则中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加分佐证材料的纸质稿(加盖公章)以及电子稿,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

3.查缺补漏,以评促建。各县区各校要以此次考评为契机,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问题不足,既要把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巩固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制度,更要深入剖析问题和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水平。

附件:1.2024年县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办法

2.2024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办法

关于印发《2024年县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办法》《2024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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