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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 2019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六个一百”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5-19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市直各学校(单位),事业单位办中小学(幼儿园)、市管社会力量办中小学: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教育系统深入实施“奋进之笔”,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六个一百”(百名优秀教师、百名优秀校长、百名优秀教育工作者、百名优秀班主任、百名师德先进个人、百名优秀乡村教师)评选表彰活动。为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现代化2035和五年实施方案,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抓质量、保证抓党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干部教师干事创业热情,提高干部、教师素质,促进“两支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德艺双馨的“专家型”教师队伍和“教育家型”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昌市教育局“六个一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见附件一)。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学校(单位)要在本县(区)、新区、开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相应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应设在组织人事科(股)。

三、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学前机构、教育科研机构、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育行政干部职工。其中:

1.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职的专任教师(不含中层及以上干部);

2.优秀校长的评选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现任的校级领导(含校长、书记、副书记、副校长,校级领导不得参评其他系列的评选);

3.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单位)中层及以下干部职工(不含专任教师)、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在职干部职工;

4.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对象: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现任班主任。

5.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专任教师。

6.优秀乡村教师的评选对象:全市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以下乡村中心小学、村小、教学点专任教师。

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范围:各市属学校(单位)、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学校,事业单位办中小学(幼儿园),市管社会力量办中小学以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上范围包含教育科研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和学前机构)。

社会力量办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参加评选应是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并办理了社保手续的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已达退休年龄或在原单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曾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校长)、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乡村教师等称号的,不再列为推选对象。

四、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优秀教师100名、优秀校长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师德先进个人100名、优秀乡村教师100名,并分别从中评选产生“六个十佳”人选,即,十佳教师10名、十佳校长10名、十佳教育工作者10名、十佳班主任10名、十佳师德标兵10名、十佳最美乡村教师10名。

推选指标分配见附件二。各县区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皆有推荐对象。重点向一线教师、边远农村学校和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参加交流轮岗或具有乡村教师工作经历的校长教师。

五、评选条件

(具体见附件三)

六、评选原则

1.公开推荐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

2.公平竞争原则。重品行、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

3.公正评审原则。坚持标准,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4.程序规范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公示。

七、评选程序

(一)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

(二)实施部门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按指标名额进行提名推荐。

市直学校(单位)、事业办学校、市管社会力量办学的提名推荐工作分别由市教育局对口处室牵头共同组织评选推荐。具体分工如下:

1.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类别的评选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牵头,普高处、义教处、职成处、社管处参与。其中,局机关的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由机关党委负责;市直优秀校长的评选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直接组织推荐;

2.优秀班主任类别的评选由市教育局思政处牵头,普高处、义教处、职成处、社管处参与;

3.师德先进个人类别的评选由市教育局宣教处牵头,普高处、义教处、职成处、社管处参与。

以上类别,市属学校(单位)、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社会力量办学的推荐工作,分片区按推荐指标分别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普高处和义教处、社管处牵头组织片区学校(单位)进行推荐,按指标名额推荐产生人员后,归口报牵头处室;

4.市“六个一百”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初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批。

(三)评选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申报推荐——组织评选——公示表彰。

第一阶段:申报推荐。(5月底)

1.各学校(单位)组织提名,在单位范围内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所在学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2.县区学校(单位)组织材料上报至主管部门。各县(区)教育局相应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一定形式组织评选推荐后,将入闱人选申报材料对口上报市教育局责任处室。

3.事业单位办、市管社会力量办、市直学校(单位)产生的推荐人选,材料上报至片区牵头单位。在市教育局责任处室的牵头下,组织片区学校(单位)按指标名额共同推荐评选出候选对象。

4.各县区、各片区的推荐材料按指标名额等额排序上报至市教育局责任处室。

(1)市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的推荐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其中,事业单位办完全中学的由普高处组织推荐,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和幼教的由义教处组织推荐;市管社会力量办学的由社管处组织推荐;材料分别由牵头处室负责汇总交至局组织人事处。局机关优秀教育工作者材料由机关党委汇总交至局组织人事处。市直学校(单位)优秀校长候选人材料直接报局组织人事处,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2)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对象材料报局思政处。其中,事业单位办完全中学的由普高处组织推荐,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和幼教的由义教处组织推荐;市管社会力量办学的由社管处组织推荐。材料分别由牵头处室负责汇总交至局思政处。

(3)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材料报市教育局宣教处。其中,事业单位办完全中学的由普高处组织推荐,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和幼教的由义教处组织推荐;市管社会力量办学的由社管处组织推荐。材料分别由牵头处室负责汇总交至局宣教处。

第二阶段:组织评选(6月—7月)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各市直学校材料进行汇总,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当地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统一由单位组织进行),报市“六个一百”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推选出“六个一百”人选。同时,各责任处室牵头组织评选出六个十佳候选人。

第三阶段:公示表彰(8月--9月10日)

经市“六个一百”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600名“六个一百”人选和60名“十佳”人选,并在南昌教育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第四阶段:宣传展示(9月中下旬)

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六个一百”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并在教育信息网上设置专栏进行后续宣传,具体由市教育局宣传教育处负责。

八、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原则、评选条件、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慎重地做好此项工作;

2.发扬民主,确保质量。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统筹兼顾、倾斜一线。推荐人选时要统筹考虑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人选的均衡性,统筹兼顾公办和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尽可能做到各层次、学段、学科的覆盖面,向乡村学校、一线教师倾斜,兼顾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心理等学科。

4.严肃纪律、公平公正。

“六个一百”的评选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方法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复酝酿,全面衡量,择优推荐,接受群众监督。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周密部署、保证时效。

(一)报送材料要求

(1)《南昌市“六个一百”评选表彰推荐表》(附件四);(材料均要求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下同)

(2)县(区)汇总《南昌市2019年六个一百推荐评选候选人花名册》(附件五);

(3)事迹简介(500字左右、纸质和电子均需上报),单行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纸质和电子均需上报)。事迹要求真实具体,重点突出,生动简练,可信可学。

(4)资历业绩目录。根据申报项目对应的评选条件,需提供参评对象的资历资质证书、证明、获奖证书、奖牌等材料目录,经单位逐一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验,确定无误后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5)公示材料;

(6)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工作过程、评审领导小组组成情况、评审结果等);

(7)《评选方案》中对应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上报材料时,申报表、花名册、工作总结、纪检、计生、综治证明以及公示反映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大标题用小2号黑体加粗,正文用3号仿宋;所有材料由各学校(单位)按照要求汇总上报到对应实施部门统一上报。

(二)上报时限

请于2019年6月26日(周三)前上报至红谷大厦B座21楼南昌市教育局“六个一百”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吴静剑、熊炜军,电话:83986493,83850350,E-MAIL:nc.rsc@163.com

市教育局宣教处刘燕,电话:83986470;

市教育局普高处廖斌璐,电话:83986480;

市教育局义教处黄曙光,电话:83986482;

市教育局思政处郑燕林,电话:83986478;

市教育局社管处丁建军,电话:83986476.


附件:1.南昌市教育局“六个一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六个一百”分县区(片区)推荐指标分配表

3.南昌市教育系统“六个一百”评选条件

4.南昌市教育系统“六个一百”推荐表

5.南昌市教育系统“六个一百”推荐人选花名册

6.资历业绩目录。

洪教人字〔2019〕27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六个一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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