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行政发文>组织部(人事科)发文
关于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复审地点调整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5-06   访问量: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17〕31号)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划转事宜专题协调会精神“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的要求,顺利推进审批机制创优创新,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现对“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初审安排不变

初审工作继续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9〕6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现场确认复审地点调整

现场确认复审时间申请人范围安排不变,确认调整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裙楼2楼南昌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服务处窗口。

咨询电话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网址http://xzspj.nc.gov.cn/社会事务审批服务处0791-83987550

南昌市教育局(网址http://edu.nc.gov.cn/组织人事处0791-88611648

关于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复审地点调整的公告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