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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上报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18   访问量: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青山湖区、新建区教体局,各市属公办、行业办、市管民办中职学校:

为了更好的统筹协调、科学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开展,不断壮大我市中职教育办学规模,现就做好2018年中职招生计划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质

申报春季招生的中职学校必须具备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民办中职学校年审必须审验通过;申报春季招生的专业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公布的专业;

二、申报计划

1.根据《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赣教职成字〔2011〕5号),各中职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议备案并公布的专业,不得列入下一年招生计划。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低于30人。

2.⠼/span>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拟制招生计划时,要根据学校的实际,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制定计划,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社会需求、近年生源状况、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申报,切忌盲目追求规模不顾自身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各校招生计划时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中生均用地面积、师生比、生均仪器设备价值的相关要求列为参考因素,审定当季招生计划数。

3.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自2016年起,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学校不得以寒暑假社会实践或就业实习等名义延长顶岗实习时间;不得以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名义延长顶岗实习时间。各校在拟定2019年春季招生计划时应考虑顶岗实习期限调整的实际情况,协调好春秋全招生计划比例。

三、其他要求

1.⠼/span>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惠民、教育扶贫的重要体现,是扩大中职规模的重要渠道和有效途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职学校要切实加强中职春季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与部署落实,制定中职春季招生方案,明确目标和举措,进一步分解落实春季招生任务。县(区)教体局要召开中职春季招生工作专题会议,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增量放在中职教育,切实提高中职学校招生比例,确保本县(区)及市直中职学校满额招生。

2.存在以下情况的中职学校暂停春季招生:无固定办学场地(校园租赁合同到期且近期无法解决的);有违规办学行为受到处罚且整改不到位的;2018年民办学校办学评估中被评为不合格;经有关部门认定,学生教学生活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3.请各市属公办、民办中职学校将《2019年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计划申报表》(纸质加盖公章),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处同时带好相关数据佐证材料现场审验。市教育局将在各中职学校上报计划的基础上,审核后统一下发招生计划。2018年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审定数将适当进行缩减。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各校宣传材料及计划以市教育局下达计划为准,招生广告上报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宣传。


附件:《2019年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计划申报表》


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83989457

洪教职成字〔2018〕32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上报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计划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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