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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5-06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了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建立工作台账。各学校要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健全本校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如实记录学生的学习、心理、生活、家庭等状况,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分类教育、精准施策。

2.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加强“硬环境”与精神文化“软环境”建设,持续优化农村学校教书育人的校园文化环境,推动落实乡村温馨校园建设要求,办学标准达到省定《江西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和《江西省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要求。

3.强化心理辅导。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强化心理健康教师专业培训,提高教师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能力,定期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及时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进行干预帮扶。

4.加强安全教育。在防汛、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在健康生活、疾病预防、生长发育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学习,帮助留守儿童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提高安全意识。

5.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实施优质教育资源扩充工程,到2022年底,各县(区)将乡镇中心学校基本纳入集团化办学帮扶范畴,促进城乡一体化集团化办学共同发展。扎实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深入实施农村在线同步课堂工程;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及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6.加大家庭教育指导。明确告知家长应履行的职责,增强家长自觉履行监护主体责任的法治意识,向家长和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培训等活动,督促家长和监护人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切实担负起假期安全责任。

7.开展“送温暖·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各县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每学年至少要组织一次“送温暖·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实现“两个全覆盖”, 即活动范围全覆盖、参加人员全覆盖;抓好“四个一”措施,即编制一套活动方案、选派一批指导教师、开展一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活动档案。开展情况列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15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15号)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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