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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5-06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各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推动实现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教育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直报系统,现就做好有关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请各县(区)摸底统计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包括开展课后服务学校数,参与学生数、教师数,校外聘请人员数等情况,在直报系统内填写《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统计表(表1)》。

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均由属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计并填写。

2.课后服务保障情况。请各县区梳理本级出台课后服务政策文件、建立保障机制以及财政投入、收费标准等情况,分别在系统内填写《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统计表(表2)》。

3.报送工作联系人。为加强课后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请各县区明确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人和联络员,填写《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并于5月8日(星期六)下午下班前报义教科,联系电话:83986482,邮箱:376420469@qq.com。

二、其他要求

1.请各县区于5月12日(星期三)前,通过用户账号(另发),登录全国义务服务直报系统(网址:http://dc.emis.edu.cn/jcjy),完成相关表格内容填报工作,除本次报送外,今后每年分别在3月30日、9月30日前更新一次数据。

2.请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主动和属地县区教育局联系,将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的相关数据报属地县区教育局。

3.请各县区、各学校高度重视数据报送工作,数据报送情况将纳入全市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工作内容。

附件:1.县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人员信息表

2.县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电话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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