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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3-25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省属事业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管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关于转发<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的通知》(洪质强名办字〔202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评组织范围: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

2.参评个人范围:质量领域一线人员、管理人员、专家学者

二、参评条件

组织和个人的参评条件具体详见《关于转发<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的通知》(洪质强名办字〔2021〕4号)(附件)

三、有关要求

1.积极申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及相关学校要广泛发动,组织相关学校按参评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在自行评选的基础上向我局申报,原则上每县区(开发区)和相关学校申报1个参评组织或1名个人。

2.择优推荐。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学校)申报材料组织评选,择优向市质量强市与名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3.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整理成册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和Word电子版材料一份,申报材料格式的电子版在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zlfzj/)下载,各单位(学校)和职业学校请将相关材料纸质稿等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2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义教科和职成科。联系人:胡利华,联系电话:83986482,邮箱:ncsywjy@163.com,职业学校口联系人:余军,联系电话:83989457,邮箱:282043217@qq.com。

附件:《关于转发<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的通知》(洪质强名办字〔2021〕4号)

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 的通知》(洪质强名办字〔2021〕4号)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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