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的要求,充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特制定控辍保学八项工作制度,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一是各单位要以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依托《南昌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南昌市教育局强化保障控辍制度》《南昌市教育局提高教学质量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机制;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的定期协商,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控辍保学工作,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依托《南昌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学籍管理制度》完善动态监测工作机制;依托《南昌市教育局疑似辍学报告制度》完善书面报告工作机制;依托《南昌市教育局流失学生劝返制度》完善劝返复学工作机制;依托《南昌市教育局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追究工作机制。
二是以机制为载体,构建常态长效控辍保学工作体系。各单位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明确工作措施,补短板、控底线,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人施策,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避免因贫因残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附件:1.南昌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2.南昌市教育局强化保障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3.南昌市教育局提高教学质量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4.南昌市教育局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5.南昌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学籍管理制度
6.南昌市教育局疑似辍学报告制度
7.南昌市教育局流失学生劝返制度
8.南昌市教育局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