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行政发文>义教科发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3-05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提出的切实解决好部分农村和贫困地区辍学率较高的问题,对辍学高发区进行重点监测,确保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精神,结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控辍保学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社会和家庭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控辍保学工作的氛围: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小学无辍学,初中阶段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确保无因贫因残辍学,对确实无法在校就读的残疾儿童,要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1.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制度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应切实承担起控辍保学职责,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各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要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学籍管理制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辍学报告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用制度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有关方面的控辍保学责任。

2.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建立控辍保学重点部门定期协商制度,每半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定期协商;要专题研究部署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以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为载体,建立动态数据信息库,做好动态监控。各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异动情况要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操作及时。同时要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安全,严防信息外漏,严禁弄虚作假。

4.完善学生辍学报告通报制度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教师家访活动,深入了解学生,对已辍学或有辍学倾向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家长责任,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等制度,做到“一人一案”。

三、突出重点,关爱弱势群体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服务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是摸清底数。各校要通过学籍信息系统、上门家访等方式,掌握学生基本情况,摸清弱势群体的数量,建立学校弱势群体情况统计表。

二是结对帮扶。各县区要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采取“一对一”“N对一”等形式,在物质、精神、课堂、课外、学习、生活等方面关注、关心、关爱弱势群体。

三是心理教育。各县区要组织学校定期开展谈心、座谈、心理疏导等活动,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引导学生融入班集体当中。

洪教义教字〔2019〕5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