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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运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3-07   访问量: 

各县(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现将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运营的通知》(赣校车办函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管理责任

南昌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全市校车安全管理的统筹、规划、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各县)要不断完善“安全第一、规范有序、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校车服务和管理机制,加强校车运营管理,切实保障本县区学生、幼儿园上下学乘坐校车的交通安全。

二、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排查工作

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联系辖区交警部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依法监管,督查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组织一次排查,落实辖区使用车辆接送学生而未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情况;对校车许可有效期过期却未办理续办或注销手续的校车要逐一发放整改通知书,消除薄弱环节和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及随车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校车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校车安全宣传工作

为落实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通知要求。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加强对师生及学生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校车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组织师生疏散逃生;督促学生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拒绝使用未办理校车许可或校车许可有效期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开设校车违法违规举报平台(含电话、邮箱等),发动家长等积极举报校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人员参与、人人监督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各县区校车运营管理情况,请及时报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育局将联合市交管部门采取不定期抽查、督查,检查校车运行情况。

联系人: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吴季鹏;联系电话:83986482;邮箱:6357829@qq.com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运营的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运营的通知》(赣校车办函〔2019〕1号)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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