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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进行评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3-04   访问量: 

各县(区)教科体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运行评估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94号)要求,市教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开展2018年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运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新建区、进贤县、湾里区、安义县已投入运行的由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县(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评估认定。

2.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县未开工或未建成、未使用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签订项目建设承诺书。

二、评估内容

按照《江西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考评指标体系(暂行)》(赣教基字201017号)附件4进行评估。

三、评估时间及安排

见附件1

四、评估程序

1.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组成评估组,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评估。总结各活动中心的特色、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对活动中心进行反馈。

2.评估组根据《考评指标体系》(附件4)要求对评估对象的工作进行综合打分排序,分别推荐工作优良、合格单位,并报省教育厅。

五、其他要求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根据考评体系准备好迎检材料(加分类项目单独提供佐证材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青少年活动填报考评申请表(附件2),在考评当日交考评组。其他未开工、未建成或未投入使用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所属县(区)填写建设承诺书(一式六份见附件3),经县(区)政府盖章后于3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

联系人: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吴季鹏

电话:0791-83986482

邮箱:6357829@qq.com

附件:1.校外活动中心评估安排表

2.江西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考评申请表

3.未建成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承诺书

4.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考评指标体系

洪教义教字〔2019〕4号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进行评估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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