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开>行政发文>义教科发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1-17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赣教基函〔201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及时核实、确认信息

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学籍系统相关功能打印学生学籍信息发至每一位学生家长监护人进行核实、修改、补充,并按照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和监护人信息。信息表经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还学校

学生学籍信息学生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民族、年龄、出生日期等。

家长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与学生关系、是否监护人、工作单位等

二、及时更新、妥善保存

学校(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的信息表江西省学籍系统完成信息的更新补录,并将信息表作为学籍档案归保存

三、及时完成、不留问题

全市中小学生在校生信息核准、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幼儿园在园幼儿信息核准、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在校生问题学籍,必须在2019年5月10日按省厅文件规定处理完成。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赣教基函[2019]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版